日期:2026-06-28 09:28:22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6月21日,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矿业”或“公司”)同步披露高管人事调整与资产处置两大公告。为适配公司扩张后的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需求,公司完成核心管理层岗位优化,由深耕矿山一线、具备锂矿项目建设经验的王喜明出任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原总经理林圃生调任副总经理,同时新增职工代表董事郭惠敏,管理层分工进一步细化,聚焦安全生产与新项目推进。同时,公司为降本增效、盘活闲置资源,将运营低效、产能利用率偏低的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相关资产作价9017.59万元对外转让,通过集中选矿优化生产布局、节约运营成本,本次资产处置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实控人亲属岗位调整!林圃生转任副总分管购销与锂矿项目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称,因公司管理区域的扩大,安全管理形势日益严峻,安全监管压力日益增强,迫切需要更专业的矿业管理者,公司拟对王喜明、林圃生的任职做出调整,故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郭惠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任职工代表董事。
公告显示,调整前,王喜明任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林圃生任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调整后,王喜明任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林圃生任董事、副总经理,郭惠敏任职工代表董事。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喜明、林圃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且为满足公司治理要求,王喜明申请辞去职工代表董事,辞去该职务后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聘任为总经理,且尚需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聘任为董事并同步担任副董事长,林圃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辞去该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聘任为副总经理。前述人员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喜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持股比例0.0026%,林圃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491,433股,持股比例3.16%。本次任职调整后,王喜明、林圃生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王喜明、林圃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喜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聘任为董事之日起同步担任副董事长。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郭惠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王喜明长期扎根矿山生产一线,积累了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具备扎实的矿业开发专业知识与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能够更好地承担公司全面运营管理职责,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喜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王喜明自担任公司总经理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同时,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圃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现阶段主要分管购销业务及在建碳酸锂项目的推进等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简历显示,王喜明,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内蒙古科技大学测绘专业。2006年10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采矿工程师、书记沟采区副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阶段主要负责四川加达锂矿建设等工作。
林圃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1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年11月至2011年12月,于陆军第38集团军112师336团服役。历任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安全员、采选生产岗、技术员、调度员,人资企管部经理、运营中心总监,安徽中晟金属球团有限责任公司球团项目总指挥,河北敬业钢铁、中钢贸易公司挂职学习。现任公司董事、金辉稀矿董事长、众兴集团董事。2023年1月,林圃生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
林圃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来嵘和安素梅之子,董事会秘书林圃正之兄。
单吨成本直降20元!大中矿业淘汰低效选厂,集中生产模式优化整体盈利空间
当天,大中矿业还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处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披露,公司东五分子铁矿配套的选矿厂于2007年建成投产,设计的原矿处理产能为150万吨/年,至今已连续运营19年。
近年来,东五分子铁矿供矿量逐步减少,其选矿厂生产长期处于不饱和状态,存在产能利用率不足、运营成本偏高等情况。
2023年、2024年,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每吨原矿选矿成本分别为61.75元、60.17元;2025年,由于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选矿量的大幅下降,产能利用率仅为33.10%,每吨原矿选矿成本升高至73.67元。
东五分子铁矿原矿拉运至书记沟选厂集中选矿成本更低公司书记沟铁矿选矿厂经技改后,产能为530万吨/年,远大于书记沟铁矿原矿产量。书记沟选厂技改后选矿工艺更先进、运行成本更低,2025年书记沟选厂每吨原矿选矿成本为47.91元(该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东五分子铁矿与书记沟选厂相距约16公里,原矿运费约为5.96元/吨。东五分子铁矿原矿拉运至书记沟选厂集中选矿,每吨原矿运行成本可节约近20元。为整合管理资源、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公司决定于2025年下半年将东五分子铁矿的原矿运至书记沟铁矿选矿厂进行集中处理。
东五分子铁矿原矿拉运至书记沟选厂集中处理后,导致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出现闲置。为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内蒙古泰信祥矿业有限公司出售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及相关地表资产,主要包括选厂占用的土地及房屋构筑物、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的电子设备等。本次资产转让不包括东五分子铁矿采矿权。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资产的最终作价为8,414.41万元(不含税),含税总价为人民币9,017.59万元。
公告表示,本次转让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及相关地表资产,主要基于公司盘活资产的考虑,有助于实现资金回笼,并减少在该资产上的维护成本、税费支出及安全管理负担,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力产业、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本次资产处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以评估价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双方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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